翰林黄金因涉嫌传销遭千万重罚

  在上篇报道中,我们了解到了翰林黄金、农业部和中国蓝田总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及“黄金年化回报率超过100%”的说法从何而来,在下篇报道中,我们将着重关注的是关联公司因为涉传而遭到了怎样的处罚。

  涉传案发,前因后果

  本文中,我们不妨先顺着时间脉络梳理一下“翰林黄金涉传案”的查处始末。

  2020年8月27日,《沂源县市监局、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其他行政裁定书》生效,申请人沂源县市监局在查处被申请人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一案,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申请人沂源县市监局于2020年8月27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银行账户存款。法院最终冻结被申请人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0000000.00元。

  2020年9月11日,在一个名为“翰林黄金金店股东招募”的微信群中,一则署名“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的通告被媒体曝出,该通告声称:“鉴于目前由于市场上众多假冒我公司网站进行非法推广,仿冒我公司战略模式非法经营等行为,以及某市场监督部门在主观臆测,无实际证据的基础上乱作为、胡作为的事件,以及某些媒体跟风炒作敲诈的行为,翰林金业法律事务部已经正式向相关政府部门、媒体、个人提请正式诉讼和反诉!不久,社会将会给公司一个公正的说法!”

  2020年11月19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10起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打击传销典型案例,青岛洁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案名列其中。

  据相关资料显示,2020年6月8日,馆陶县市监局接到群众曝光,经调査,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建立“翰林黄金商城APP”,按照制定的奖金制度发展会员。成为会员,需购买产品,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会员再层层发展会员,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其行为构成组织策划网络传销行为。当事人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以上述方式发展会员119128人。目前,已对当事人给予没收非法财物办公用笔记本电脑3台,没收违法所得383.58万元,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据悉,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三项之规定,属于组织、策划传销行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没收非法财物办公用笔记本电脑3台,没收违法所得383.58万元,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0年11月25日,《沂源县市监局、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其他行政裁定书》生效,申请人沂源县市监局与被申请人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11月25日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在深圳福田银座村镇银行的存款的保全措施。最终,法院解除了上述保全措施。

  2020年12月4日,翰林黄金官方公众号发布通告称:“随着翰林金店开设计划的稳步推进,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实现规范管理,稳健经营。目前,公司发现多地人员及企业,未经我公司授权与批准,擅自使用公司注册商标开设运营中心,私自开展业务。鉴于此,公司特发布本通告如下:

  2020年12月22日,抖客网,《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与沂源县市监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其他(质量监督)一审行政裁定书》生效,据裁判文书显示,法院在审理原告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沂源县市监局市监行政处罚一案中,原告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以双方协商解决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时隔一天,2020年12月23日,《沂源县市监局、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生效,据该裁判文书显示,申请执行人沂源县市监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源市监行处[2020]366号行政处罚决定。法院受理后,依法举行听证,对申请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进行了审查。2020年12月18日,申请执行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被执行人采取通过发展人员加入,要求被加入人员认购不同价值的商品作为加入条件,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同时发展下线形成自己的团队,并以团队所有会员的总业绩(整体业绩)为依据计算并给付上线报酬。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的违法行为。

  沂源县市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13003749.84元,上缴国库;2、罚款2000000元,上缴国库;1、2项罚没款合计15003749.84元”的行政处罚,并告知逾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等履行方式。罚款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了源市监行强申字[2020]8号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事实、程序、依据等方面的证据材料。

  通过听证,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作出的处罚决定没有任何异议,表示愿意缴纳罚没款。法院最终对申请执行人沂源县市监局2020年12月18日作出的源市监行处[2020]366号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

  至此,轰动一时的“翰林黄金涉传案”告一段落,前述发表于9月11日的通告所谓的“社会将会给公司一个公正的说法”而今看来也确实是十分公正。

  争议不断,舆论漩涡

原标题:【翰林黄金因涉嫌传销遭千万重罚
内容摘要:在上篇报道中,我们了解到了翰林黄金、农业部和中国蓝田总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及“黄金年化回报率超过100%”的说法从何而来,在下篇报道中,我们将着重关注的是关联公司因为涉传而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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